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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勘南方澳岸置中心 陳菊:善待外籍漁工才是人權進步的國家

  • 日期:110-09-17

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王幼玲委員、紀惠容委員,偕同監察委員王美玉等一行,今(17)日為瞭解境內聘僱外籍漁工岸邊生活環境,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前往宜蘭縣南方澳漁港岸置中心及相關設施進行履勘,隨後舉行座談會,希望共同改善外籍漁工人權。

南方澳漁場的鯖魚,產量佔全國90%,素有鯖魚故鄉之稱,聘僱的外籍漁工,總數約1萬名左右,其中在宜蘭計達1,671名。

首先前往目前閒置的岸置中心,現正進行活化,將闢建成為「外籍漁工多功能會館」。此外還履勘拍賣漁市場內,提供外籍漁工的沐浴設施。

陳菊主任委員特別表示,外籍漁工都是在幫我們賺錢的朋友,要好好善待人家,臺灣要成為進步的國家,一定要重視所有人的人權。

隨後,在蘇澳區漁會進行座談會,聽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劉福昇組長;以及宜蘭縣政府農業處康立和處長簡報業務與進行座談交流。蘇澳區漁會蔡源龍理事長、陳春生總幹事也出席座談。

會中,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適用問題、外籍漁工逃逸、人力仲介等問題,討論熱烈。陳春生總幹事當場表示,希望政府傾聽漁民心聲,並且期待能夠解決疫情所造成的缺工問題。

漁業署簡報時特別強調,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提倡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漁業署將積極與業界,在環境永續、社會責任、人權等方面,共同合作,提升漁業人權形象。張致盛署長在意見交流時也表示,這是漁業署目前最重要的工作。

陳菊主任委員致詞表示,臺灣漁業在世界佔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這幾年,受到國際社會跟民間團體很多的批評,臺灣要成為進步的人權國家,如何永續發展、合理對待應該是夥伴關係的外籍漁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陳菊主任委員指出,這段期間,國家人權委員會為此兩次實際前往高雄;跟這次來到宜蘭,尤其是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已經不是第一次來,就是要展現政府的用心與努力,一定要讓外籍漁工的勞動條件必須符合國際的人權標準。

針對相關主管機關的簡報,陳菊主任委員肯定表示,這段時間有看到大家努力做出改善,例如勞保的投保比率,從調查時只有5成,現在已經逐步提高,預計到今年底,投保率可以提高到80%。

王幼玲委員表示,這次來確實有看到一些具體的改善,現在也很希望瞭解,漁會在推動改善的過程中,有遇到什麼問題?例如,有關勞基法第84條之1,及有關工時標準等的問題。

王美玉委員指出,公私部門的合作之下,看到逐步的改善,希望未來會更好。剛簡報過程中,聽到雇主多半不願意讓外籍漁工岸上居住,想了解外國是如何處理?臺灣就業安定基金是否能協助支應?此外,目前透過仲介的外籍漁工「失聯率」很高,其中存在什麼問題,應該予以瞭解與解決。

紀惠容委員也肯定看到改善,關於岸置中心的活化,她提問說,費用若是由漁船業者來負擔是否有問題?關心目前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漁船船員比例很低?業者有什麼困難?

陳菊主任委員最後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中的「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非常重視與各政府機關的協作,甚至未來還需要更多國際合作,希望改善境內聘僱外籍漁工的工作與生活環境,以及仲介管理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