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林文程委員,於今(28)日年度巡察行政院時,針對「政府推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與該組織大會與相關會議策略作為之檢討」,提出詢問。
林文程委員說明問題背景,聯合國於1971年10月25日通過2758號決議案,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權益,世界衛生組織(WHO)乃於1972年排除我國的會籍。政府自1997年開始爭取參加WHO,國際社會基於防疫無國界,絕大部分國家支持臺灣參與。然而,北京對臺灣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特別是涉及政治和安全者,向來持反對立場,並要求必須兩岸協商,在臺灣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才能夠參加。惟2002年底非典型肺炎(SARS)在廣東爆發,因為中國隱瞞疫情,導致疫情失控而擴散到其他國家,對不少國家造成嚴重人命和經濟損失,臺灣也因此受重創。在國際壓力下,北京無法完全封殺國際組織、國際會議邀請我國醫療衛生專家參加諮商會議,因此中國衛生部於2005年與WHO秘書處簽署關於「WHO秘書處和中國諒解備忘錄的執行」要點(MOU)。
林委員指出中國與WHO所簽署的「秘密備忘錄」(MOU)嚴重傷害臺灣的主權和國家利益,包括規定中國臺灣(Taiwan, China)為名稱,我國醫療公衛專家參加WHO所舉辦的技術會議及活動必須由WHO秘書處轉交中國衛生部審核及決定是否同意,而且必須以個人的身分出席,層級要在處長以下等。因此,在前總統陳水扁時期,我國一再向WHO幹事長表達抗議,也曾透過友邦在世界衛生大會(WHA)質疑該MOU的正當性。
林委員提及:2008年國安會成立「跨部會WHO小組」,最後決策者是馬英九總統。其後,我國皆以中華臺北名義和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年會。外界一直質疑當時政府與對岸秘密協定,接受對岸條件,甚至可能接受WHO秘書處與中國衛生部所簽署之MOU,而犧牲臺灣主權。雖然自2009年至2016年間,我國得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年會,且代表團團長可獲得10分鐘發表談話的機會,但是我國沒有投票權,且非經許可不得參與討論。
林委員詢問:如果北京在臺灣參與WHO案的立場沒有鬆動,當時我國政府是否做出重大讓步,來換取北京的同意?如果當時政府確實以犧牲臺灣主權為代價,擅自接受北京條件,不僅得不償失,出賣我國主權,也屬重大缺失,因此行政院應該深入調查政治協商的詳細情形,並追究責任。
林委員點出:對於臺灣的主權地位,WHO的194個會員國並沒有共識,2005年WHO秘書處沒有權力代表WHO會員國與中國衛生部簽署對我國主權利益傷害巨大之MOU。他建議:在目前國際局勢對我相對有利的條件下,政府除向WHO幹事長抗議外,更應該透過美國等友邦要求廢除2005年的MOU,以徹底去除此一枷鎖。
近幾年我國爭取參加WHA年會,雖然因為北京強力阻擾而未能如願,但是國際社會對臺灣參與的支持不斷增強,所以林委員對外交部的努力,以及衛福部團隊在對抗COVID-19所取得的成效,表達敬意和肯定。
外交部吳釗燮部長回應,目前我國仍持續推動參與WHO相關會議,若能對於以往作為多加瞭解,將有助於參與WHO活動。依據目前我國透過管道掌握到MOU施行細則內容,我國申請參加WHO的案件,確實都要經過北京。今年11月,有1,700位以上世界各民主國家國會議員公開力挺我國,因此外交部將積極爭取聯合理念相近國家或友邦在世界衛生大會的支持,以避免MOU對我國的干擾。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回應,明白表示不接受傷害我國主權之MOU;為維護國人知的權益,我們應蒐集資料,以還原事實,並請外交部等全力配合監委繼續追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