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9)年12月28日監察院各常設委員會巡察行政院並舉行座談,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召集人監察委員浦忠成針對「國防軍備採購缺失檢討(以經管歷練為中心)」議題提出詢問,促請行政院及國防部檢討改進。
浦召集人指出: 近幾年我國防預算約在3,000多億元,扣除人事費用外,包括軍事投資以及作業維持費用,每年近2,000億元必須經由採購招標方式取得。其間涉及軍備建案、採購、驗收及後續的軍品維護等一系列問題,環環相扣,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缺失及弊端。
軍備採購缺失係軍方長期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軍備採購之品質及戰力之維繫。檢討過去類案,軍方採購單位人員,因經管歷練更替頻仍,對採購及建案業務不夠專精,無法洞悉軍備採購可能出現之陷阱及弊端;也可能源自民間業者的蓄意違法,但採購人員本身如果夠專業,部分違失或可避免。以各軍種計畫處為例,該處主要負責軍備建案及採購業務,故各軍種計畫處處長其建案及採購專業背景顯得格外重要,以獵雷艦採購案(案發期間101.8-106.8)為例,其總共經歷了3位海軍計畫處處長,多數不具備採購及建案專業背景。另以各軍種現任計畫處處長為例,雖然都很優秀,但同樣不具備採購及建案專業背景,奉派擔任司令部計畫處處長,可能只是短暫的經管歷練,不久之後又再度回任到部隊指揮體系,難能期待其在軍備採購及專案管理業務上面有所發揮。
浦召集人指出:國軍重大軍備採購,從建案到驗收,短則3、4年,多則10、20年。受國軍經管歷練制度之影響,承辦人及各級主管都只負責該採購案片段時間,致究責當下,參與採購案的各級承辦人及主管,「人人有責,人人卻都不必負全責」,誰做的時間最久誰就處分最重,主管做的時間最短,自然是處分最輕的那位。姑無論各級承辦人及主管非本專業出身,且在經管歷練輪調制度下,難以將心力擺在採購業務上面,致建案所擬之裝備規格、品質、價格、及維修等文件,易受承包廠商左右,頻頻更易採購文件,致生弊端,這是軍備採購之結構性問題,必須加以重視。
浦召集人於結論時做出建議:民間擁有豐沛多元的各類專業人力資源,國防部及各軍種允應將具有法律、財務、工程等採購專業背景的常任文官,安排到採購單位工作,有計畫地長期培植軍中採購專業人才;另國防大學管理學院理應配合時轉,甚至洞燭機先,切實負起培養國軍建案、採購、驗收、維修專才及學術研究人員之功能,軍備採購也應逐漸導入專業認證制度,國防大學管理學院(運籌系)畢業生及國防部暨所屬任職採購單位人員,均應先取得相關專業證照始能擔任相關採購業務,且應定期回到國防管理學院進行在職進修。
國防部嚴部長回應表示:在「培養採購專業文官」方面:該部近年已逐年調增員額,使能於專業體系循續發展、長留久用。在「強化建案採購人員經管歷練」方面:該部除已將相關專業知識列為教育重點,未來並將「部隊實務歷練」及「建案採購專業能力」列為候選人員之重要參據條件。在「導入專業認證制度」方面:未來將持續要求所有建案採購人員應全面取得採購證照或完成專業訓練,以強化專業職能。在「提升專案管理能力」方面:該部將透過嚴密的專案管理,實施複式監督,俾周延軍備武獲專案管理機制。在「培育國防管理專業人才」方面:該部未來將從人員經管發展的角度,全盤思考完備「部隊指揮」與「專業體系」交織歷練發展規劃,以培育均衡之軍備武獲採購人才。
蘇院長總結表示:由於國防採購預算龐大,事涉敏感,而國防武器採購日益專業,惟國軍領導統御所需之輪調制度行之有年,事涉兩難,值此國際局勢及兩岸關係嚴峻下,請國防部就人員之培育於制度設計上研究如何使部隊之指揮系統與後勤採購歷練取得平衡,免於顧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