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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核災將屆10週年,田秋堇監委提醒行政院檢討核災救災整備並儘早未雨綢繆,蘇貞昌院長責成沈榮津副院長督導各部會提因應核災運作專案及整體報告

  • 日期:109-12-28

監察院今(28)日巡察行政院,監察委員田秋堇代表該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就「我國對於福島式核災救災評估及因應」議題,發言表示:九年前(西元2011)的3月11日,東日本巨震及其後續海嘯釀成福島核電廠重大災害,帶給全球無比震懾的恐懼及衝擊,受害者創傷仍難以撫平。我國既與日本同處環太平洋火山帶,地震頻仍,核電廠分布密度卻偏高,自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國內各級政府機關有無未雨綢繆,儘早因應?台灣若發生福島式核災有關防救整備作業、相關救災與復建作業肇生之總社會成本,應進行通盤檢討、發現疏漏與不足之處,進而超前佈署、即早因應。
 
田委員表示,日本福島地震引發核災帶給日本及全球的影響以及難以復原的破壞和污染,許多問題至今仍未解決,核災相關成本面向廣泛,所造成傷害係全面性的;若僅就醫療及農損方面而論,據衛生及農業部門統計,核電廠30公里內,僅醫院停診一年損失即高達新臺幣(下同)1,764億元,農委會評估核一、二廠30公里內可能農損107.2億元/年,核三廠為66.88億元/年,如發生核災,30公里內土地數十年內可能無法再利用,福島輻射塵污染至180公里外的東京市,因此,我國核災農損可能須再乘上百倍,已遠超過核子事故損害賠償法42億上限。如再估算核電廠30公里內可能損失的房地產價值、工商業等經濟活動、人民生命與健康損失,若北台灣發生核災,首都運作全部停擺之社會成本更無法估算。
 
就此,田委員表示,監察院已進行專案調查研究,深入瞭解分析我國及全球主要國家(日本、美國、法國、德國等)的核災應變、防救相關機制及整備情形,期行政院及各權責機關積極面對因應。田委員指出,台灣核災應變經費預估,參考日本福島事故經驗,台電公司規劃災民7日緊急安置作業約需7億8千萬元,惟日本2011~2019年度已投入復原重建相關預算約10兆新臺幣,東京電力公司官網2020年10月16日所公布最新資料,至今為止因事故而支付的賠償金額總額已達2兆8,859億新臺幣,日本學研機構「日本經濟研究中心」估算事故處理相關費用總額約10至24兆新臺幣;另法國輻射防護暨核能安全研究所(IRSN)發生不可控制的大規模輻射外釋,即類同日本福島事故之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估算其所需耗費之總社會成本約計14兆新臺幣,可見台灣在核災因應預算評估嚴重不足。
 
另在台灣核子事故通報與應變方面,田委員指出,「斷然處置」程序啟動,如何確保廠內第一線留守人員面臨巨大危險時全員堅守崗位?若內外交通受阻,外部支援如何進入?又如何確保震災後的設備設施或備援設施仍能正常運作,引灌海水注入設施,將反應器停機?另外,北台灣有總長超過81公里的山腳活動斷層,而核一、二廠燃料池格架皆已擴充,若燃料池嚴重受損,池水降低、流光,也會產生高溫熔毀,除役並非代表全然安全。
 
最後,田委員提及,台灣若發生核災,大量軍、警、消等人員是否有足夠防護設備,保護其執勤、協助救災?民生及醫療物資、防護器具是否足夠?如何調度分配?醫院、學校及居民,如何撤退、安置?水源及水庫遭污染,如何配送飲用水給災民及未能即時撤離的居民(尤其是孕婦及嬰幼兒)?大量農地及農作物遭污染,如何提供災民及救災人員乾淨食物?醫療、養護機構如何確保繼續運作?面對輻射擴散,除污設備是否足夠、如何調配?……等等相關問題,均值得正視,救災評估及因應過於樂觀,台灣可能無法承受風險。
 
行政院原能會謝曉星主委回應,已透過超前佈署、擴大應變演訓範圍及法規面持續精進三大面向,強化核能安全管制與災害應變準備。蘇貞昌院長則感佩田委員長期認真在核能問題上的關注,並說明正因台灣無法承受核災,行政院以積極發展綠能、達成「非核家園」為現階段努力目標,請原能會、經濟部、內政部、國防部、衛福部、交通部、農委會等部會,就台灣萬一發生核災問題時,將如何面對處置,針對相關的內容、具體的因應運作方案,提出專案整體報告,並責請沈榮津副院長來主持督導,期行政院相關部會在堅持「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務實檢討、面對問題,積極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