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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與民間團體定期對話機制 國家人權委員會辦理民間廣泛參與對話平台會議

  • 日期:113-05-07

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強化與民間團體之互動,汲取民間充沛的議題能量,開展策略夥伴關係,昨(6)日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首場民間廣泛參與對話平台會議,邀請國內長期關注人權議題及不利處境群體權利之民間團體,包括身心障礙、移工、勞工、兒少、新住民、原住民族、婦女及性別等11類,計24個民間團體代表共同與會,以期建立與民間團體定期對話機制。

陳菊主任委員於致詞時表示,感謝民間團體自109年人權會成立、到撰提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以及各項人權議題專案執行的過程中都提供人權會相當多寶貴的意見,累計迄今人權會共與918個團體進行交流,共計225場次。這次將建立與民間團體定期對話的平台,持續與民間團體及代表不利處境者之組織間持續保持對話。

會中,人權會就去(112)年8月1日公布的2023-2026中程策略計畫,以及成立迄今重要工作成果,進行扼要說明。與會團體代表續就其推動人權工作的經驗,提出觀察與建議。與會者對於人權會廣泛聽取民間團體意見表示肯定,也建議中程策略計畫之推動,宜設定議題之優先性,並應將不利處境群體的身分交織性納入考量。

另外,在人權教育方面,建議人權會與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合作,促進包括一般公務員、高齡者及原住民族等人權教育之深化。會中並就環境人權、難民、婚姻移民、漁工、原住民族、身心障礙、婦女、兒少、照顧者權利、司法近用等議題進行交流,現場討論熱烈。

陳菊主委表示,與民間團體的對話平台,將建立更彈性的參與機制,廣納各方意見,未來也將持續針對特定議題舉辦研討會、論壇或座談等,與具有該議題專業之民間團體對談,期待人權會能扮演政府部門與人民間的橋樑,共同為促進臺灣人權保障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