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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接待室係威權時期唯一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與調查局共駐之地,是見證過去威權統治最直接證據,為目前保留完整的重要文化資產,就安康接待室保存活化、史料檔案清查補充及真相釐清等事宜,監察院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亦籲請民眾如存有安康接待室相關史料紀錄,提供予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共同還原歷史記憶,促進真相釐清及社會和解

  • 日期:113-05-23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調查:「安康接待室為見證威權時期情治機關運作執行的重要文化資產,關於當年秘密偵訊的史料,有否確依檔案法等相關規定,移交檔案管理局妥善保存?又至今空間仍閒置,是否有妥善管理及使用,還原遺址真實歷史等情」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5月16日審查通過,就安康接待室應加速推動保存活化、相關史料檔案之持續清查補充及真相釐清等事宜,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見復。
 
〈安康接待室空間活化再利用需審慎規劃〉
監委指出,安康接待室係威權時期唯一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與調查局共駐之地,是見證過去威權統治最直接證據,亦是目前保留完整的閒置空間,經前促轉會審定為不義遺址,並由新北市政府於111年12月29日指定為市定古蹟。有關安康接待室保存活化及歷史調查研究之相關整體計畫及其執行,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於111年9月間委託執行「安康接待室歷史調查暨相關人士口述訪談計畫」,針對歷史與檔案爬梳考證,並辦理政治受難者及調查員等相關人士之口訪,以釐清安康接待室的組織運作及空間功能。111年11月間決標「簡易維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進行簡易維修工程,以改善屋頂滲漏水嚴重及門窗損壞,並為預約開放增設臨時用照明。又委託執行「安康接待室調查研究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作為後續修復及再利用工程之設計依據。113年2月底上網招標「修復再利用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含因應計畫)」,預計於114年辦理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安康接待室保存威權時期偵訊型態之空間展示,訴說著臺灣人權價值的新發展,提供了大眾另一種理解歷史的途徑,反思戒嚴後至今民主轉型歷程,而安康接待室整體建築,如同博物館之典藏品,對於安康接待室未來之保存活化再利用之規劃,允應參考相關專家意見,嚴謹縝密規劃,並應考量不同時間態樣之保存,加速推動保存活化相關事宜。
 
〈安康接待室史料至今未能完整蒐集呈現〉
安康接待室為戒嚴時期調查局興建,作為秘密偵訊和拘留人犯使用,為「白色恐怖時期重要的史蹟點」,並經前促轉會正式公告為「不義遺址」,為見證威權時期情治機關運作執行的重要文化資產。關於當年秘密偵訊的史料,應作為國家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還原重要歷史文件。有關安康接待室相關史料之歷史調查研究,人權館委託國立屏東大學研究團隊進行「安康接待室歷史調查暨相關人士口述訪談計畫」,向檔案管理局進行調閱檔案進行研讀,並透過訪談調查局或被關押人還原歷史。另調查局檢視3萬餘筆留存之數位影像檔,發現有「洪○恩叛亂案」等14案,涉及以安康接待室偵辦案件,其中部分案卷並有案名、偵辦成員及辦案計畫等訊息。而本院以美麗島事件相關人員姚嘉文、陳菊、黃信介、陳忠信、洪誌良等搜尋相關檔案,函請檔案管理局提供相關案卷71卷共14,828頁資料;復依調查局提供涉及於安康接待室偵辦之「洪○恩叛亂案」等目錄清冊,函請檔案管理局提供13卷共12,339頁檔案資料,經逐頁爬梳檢視,查得部分案件涉及於安康招待所偵辦。惟上述人權館、調查局及本院調查所得之資訊仍有不一致情況,如人權館彙整曾關押於安康接待室之人員名單共209名,調查局統計曾入出安康接待室之被告則為148人;另尚缺乏調查局本身之機關檔案。安康接待室目前相關史料檔案仍有待清查補充,前促轉會任期屆滿解散後,行政院既已於111年4月25日成立人權處,辦理轉型正義相關業務,自應督導所屬各機關持續辦理相關政治檔案清查及報送、公開其保有之政治檔案,期以完整回復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
 
〈調查局延宕提供機關檔案資料,影響調查近一年半〉
監委並指出,威權時期政治檔案的清查、處理與公開,是落實轉型正義的前提要件,又安康接待室係見證威權時期情治機關運作執行的重要文化資產,為還原歷史真相、落實轉型正義,本案自111年9月立案調查起,多次向調查局調取安康接待室相關檔案(含興建計畫、派駐人員、偵辦案件、偵辦方法等),惟皆未獲積極回應,調查局僅泛稱該局未留存相關檔卷、人員多已退休故不復查考云云。迄本院於112年9月19日針對「安康接待室等不義遺址保存及管理」情案召開約詢會議,就相關政治檔案流向、組織人力部署等情,仍未獲調查局與會人員明確答覆。
 
〈巡察法務部後,調查局方提供安康接待室相關檔案〉
經於112年10月25日監察院巡察法務部座談會,調查委員親自向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提出調取案關檔卷之要求,方獲調查局配合重新檢視為開放應用而由檔案管理局掃描交付備份留存圖檔,彙整曾於安康接待室偵辦相關案件案名、被告姓名及辦案計畫等。調查局就本院調閱本調查案件之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屢屢以檔案資料業全數移轉檔案管理局為由,藉故迴避、拖延答覆,本院於111年10月即發函向調查局調取相關卷證,其後多次函詢或召開約詢會議,歷時約1年半,方獲調查局於113年3月12日提供上開資料,但機關檔案仍有缺漏,顯未誠實面對過去歷史。另本院諮詢98年3月18日蘋果日報報導「安康接待室檔案棄置宛如廢墟」之攝影記者李銘宏先生,其於98年3月16、17日赴安康接待室之見聞、所拍攝之第一手照片,及尋獲之檔案(包含以吳兆南、葛香亭、黃華、柏楊、崔小萍、謝聰敏、黃信介、黃天福、陳啟禮、羅福助、吳敦、周榕、周迺忠、邱義仁等人名建檔之檔卷),對於安康接待室空間原貌、使用狀況及檔案資料保存情形,極具研究價值。
 
臺灣自76年解嚴以來經歷三次政黨輪替,惟轉型正義仍為未竟之業,有賴政府機關及民間持續推動。調查局於威權時期職司偵查、保防等重要情治工作,即應致力協助保留、重現歷史記憶,俾彰顯政府對於轉型正義之重視及決心。又為使政治檔案徵集更趨完整,本院亦籲請民眾如存有安康接待室等不義遺址有關之史料、紀錄或經歷,得提供予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等機關,俾充實及完善相關歷史調查研究,共同還原歷史記憶,促進真相釐清及社會和解。
 
〈辦案五訣、疲勞審訊等情,仍未還原歷史真相〉
本案所查得有關安康接待室部分相關檔卷資料,其中提及有關完成偵訊室及臥底房錄音試機、佈妥臥底措施等,顯示當時於安康接待室,確有相關偵訊錄音錄影情形及相關資料;恪遵「辦案五訣」妥慎進行之偵辦方法;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施明德、陳菊等人於調查局調查期間受疲勞訊問等情,有關史料檔案仍有待主管機關持續清查補充究明實情,以還原歷史真相,行政院允應督導所屬持續辦理。關於安康接待室關押人員自述遭刑求情況(如附表)、關押人數基礎統計表、歷史記事及檔案移轉、查研或訪談相關記事等完整資訊,將隨調查報告公布於本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