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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嬰兒疑遭保母虐待致死 暴露外籍移工子女缺乏醫療、社會福利及教育資源 監察委員王幼玲及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12-20

據報載,新北市日前發生一名男嬰疑遭保母虐待致死之重大虐童案件。男嬰之父為合法外籍移工,母親則為逃逸移工,男嬰在我國出生後,未報戶口而成為無國籍兒童。為瞭解我國現行法令制度,有無保障外籍移工子女之權益,監察委員王幼玲及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兒童權利公約第2條第1項規定,締約國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每一名兒童均享有公約所揭櫫的權利,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種族、國籍而有不同。然而外籍移工在台灣所生的子女,因為沒有國籍而無法享有0-2歲幼兒的育兒津貼、公托補助、準公托化的私托及保母補助,2-5歲的幼兒也無法就讀公幼、領取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這對原本薪資條件就不佳的外籍移工而言,無非是沉重的經濟負擔,最後只能像本案的移工家長,選擇沒有保母證照的保母照顧幼兒,無法確保幼兒照顧品質。
究外籍移工在我國所生之子女,能否與我國兒童享有相同的醫療、社會福利及教育資源,並獲得妥善的照顧,確有深入調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