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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噪音車輛嚴重擾民 主管機關有無落實取締及抽驗等相關行政作為 監察委員林國明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2-05-16

監察委員:林國明

多位臺南市議員於112年5月10日質詢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長時,表示臺南市噪音車輛擾民情況嚴重,惟偵測噪音分貝之照相機佈建不足,市府聯合稽查成效有限,應加強查緝,減少噪音危害,以維護民眾權益。事涉政府執法效能及維護民眾居住品質等議題,監察委員林國明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林國明表示,聯合國2022年報告指出,城市噪音污染刻正成為「全球公共衛生威脅」,道路交通產生的有害噪音,可能會損害人類健康,導致嚴重的心臟病、糖尿病、聽力障礙和心理健康問題。主管機關有無落實管制噪音車輛之行政作為,並確實檢討執行成效,影響地區民眾生活及健康,實有詳加瞭解之必要。

監察委員表示,臺南市政府辦理噪音車輛取締之執行成效為何?有無善用科技執法?現行查處機制有無應行檢討改善之處?相關人員有無因循苟且、怠惰失職情事?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無落實噪音管制法規定,辦理機動車輛之噪音抽驗及檢驗?現行法令規範是否周妥?均有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