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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李委員復甸、周委員陽山赴桃園縣巡察

  • 日期:97-10-14

本院97年地方機關第4組巡察委員李委員復甸、周委員陽山,於97年10月9日赴桃園縣巡察,除赴縣府與朱立倫縣長交換意見,就有關「石門活魚」商標遭濫用,桃園航空城計畫等相關問題要求縣政府說明及聽取縣政簡報外,並於縣政府接受民眾陳情。當日下午巡察桃園縣觀音鄉保生村附近海岸及防風林退縮現狀,實地瞭解相關護岸工程施作現況,指示相關單位,包括中油公司、台電公司、林務局、水利署及桃園縣政府等各機關間應加強溝通協調,密切注意國土流失情形,以保護居民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