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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通過彈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徐宏志案

  • 日期:97-11-18

監察院於97年11月18日上午通過陳委員健民、杜委員善良所提彈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徐宏志案。案由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徐宏志,承審前臺南縣議會副議長周五六等瀆職案,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其行政責任經本院調查,徐宏志平日不自檢束,沉湎麻將賭桌,且於審理前案時,竟與當事人周五六及其妻周陳秀霞多次搓賭麻將,敗壞法紀,玷辱司法聲譽;又徐宏志自83年至94年止,有應申報之「土地」、「股票」、「債務」等多項財產均未依法申報,顯有違失情事,核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法官守則第1條,爰依法提案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