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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赴東部地區巡察交通建設

  • 日期:98-03-30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3月26日至27日,由召集人洪委員德旋偕同陳副院長進利、李委員復甸、杜委員善良、陳委員永祥、趙委員昌平、劉委員玉山、沈委員美真、李委員炳南、洪委員昭男、馬委員以工、程委員仁宏、黃委員武次、葛委員永光、楊委員美鈴、葉委員耀鵬等共16位委員赴東部地區巡察交通建設,此行除聽取台灣鐵路管理局局長范植谷及公路總局局長林志明,分別報告台鐵業務、各項改善虧損作為之後續執行成效、鐵路平交道防護設備改善計畫執行情形,以及公路總局業務、東部地區公路建設規劃與改善情形、道路危險物品運輸安全管理外,巡察委員分別就古蹟維護、桃園中壢路段高架化、車票供給、多角化經營與行銷、行車安全、資訊透明化、平交道安全、虧損改善等,以及遊覽車駕駛管理、危險物品運輸安全、隧道安全管理、道路景觀維護等提出多項意見,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及公路總局注意改善。召集人洪委員德旋最後致詞時並指出,台灣鐵路管理局對於行車安全與維修應予重視,設備採購不應再出錯,除積極改善財務結構,注意開源節流外,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務同樣重要。公路總局對於道路除妥善規劃建設與養護外,改善建置自行車道,促進地方觀光旅遊,以及行車安全問題亦應一併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