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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馬以工委員、馬秀如委員至基隆市巡察

  • 日期:98-04-07

本院地方機關巡察第10組巡察委員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於98年4月6日(一)赴基隆市政府巡察,上午先於市府受理地方民眾陳情,下午至新山給水廠暖暖淨水場視察,除聽取該府文化局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簡報外,並實地瞭解該場於登錄為文化景觀後,其相關後續作業等規劃,另就相關問題加以溝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