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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王院長建煊接見第2屆「東亞人權論壇」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代表團

  • 日期:98-05-13

第2屆「東亞人權論壇」(2nd East Asian Human Rights Forum 2009) 國際會議各國與會代表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顧立雄律師等陪同於5月13日中午12點20分蒞臨本院,拜會院長並進行餐會,行程於下午2點15分圓滿結束。來訪貴賓除我國台灣人權促進會的7位代表之外,尚包括12位來自日本、南韓、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蒙古、泰國、高棉及東帝汶等國代表,本院參加人員計有本院院長暨趙昌平委員、沈美真委員、李炳南委員等。雙方分別就各國人權狀況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之運作交換意見。
會談中,各國代表皆熱烈發言,提供各自國家人權奮鬥的經驗以及保障人權的機制,也表達與本院加強交流之意願;台灣人權促進會代表亦提出我國設立國家級人權機構的期待。王院長則表示:政府行使公權力或施政作為如有違法、失職或不當,往往造成人權侵害;本院依五權憲法,獨立行使職權,以監督各級政府及其公務員,本質上即是人權保障的工作,況且本院調查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涉及人權議題,因此本院自2000年3月起,即有「人權保障委員會」之設立,以強化這方面之職能。至於我國是否成立「國家級人權機構」及於何機關成立等議題,他本人態度相當開放,並認為只要是真正對台灣人民有利益的事,都值得去做,這是可以公開討論的。王院長總結回應中,表示願意與各國民間人權組織加強合作及交換經驗。各國代表於本院門口合影後,表示這是個有意義的拜會,且有助於他們瞭解我國五權分立體制及本院特有之職權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