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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台電公司大甲溪發電廠及農委員會所屬八仙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 日期:98-06-11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98年6月4日至6日,由召集人劉委員玉山偕同楊委員美鈴、葛委員永光、杜委員善良、林委員鉅鋃、洪委員昭男、黃委員武次、李委員炳南、程委員仁宏、錢林委員慧君、劉委員興善、余委員騰芳及洪委員德旋等13位委員,巡察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谷關分廠及天輪分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東勢林區管理處所屬八仙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及台中縣食水嵙休閒農業區等。
該委員會於4日下午及5日上午分別聽取台灣電力公司對於大甲溪發電廠「谷關分廠」及「青山分廠」受損、復建、目前運轉情形及修復計畫之簡報,並實地視察谷關分廠及天輪分廠發電機組實際運轉情形。巡察委員並提出水力發電整合機制、復建工程承包商介面配合困難問題、發展綠色能源、電價資訊透明化、大甲溪經濟效益與環境影響評估、青山電廠地質穩定度評估、大甲溪流域砂石淤積清理整治、開放民眾參觀電廠之可行性等多項意見,建議經濟部多加重視予以改進。5日下午並至八仙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除聽取林務局局長顏仁德就十文溪治理工程概況簡報外,並巡察自然生態環境保育、苗圃培育建置情形。6日巡察台中縣食水嵙休閒農業區,聽取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廖朝賢就有關休閒農業輔導計畫、食水嵙休閒農業區輔導情形、精緻農業發展之推展等簡報。巡察委員並提出發展觀光休閒農業涉及各部會權責部份應與相關單位加強協調、相互配合並應加強培育專業人才、林班地有無善盡巡狩職責及出租造林紛爭問題、農舍違法變相成為民宿之情形、如何防止外來種如銀膠菊、小曼澤蘭對生態環境破壞、加強稽察農產品食用安全、非法旅館監督等多項意見,希該會多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