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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金管會

  • 日期:98-06-24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8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由該會召集人劉委員玉山率同葉委員耀鵬、馬委員秀如、陳委員健民、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錢林委員慧君、趙委員昌平等共8位委員,巡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並到臺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稱證交所)就金管會對於證券交易業務之監理工作進行了解,也聽取陳主任委員冲及證交所薛董事長琦業務報告。
金管會陳主任委員冲首先就監察院巡察重點,分別加以說明,並詳述目前工作推動情形及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證交所薛董事長琦隨後進行業務簡報,說明證交所運作情形,並請巡察委員參觀該所實際業務操作情形。
監察委員聽取報告並參觀證交所有關線上即時監視系統操作情形後,除對金管會及證交所之工作績效表示嘉許外,也期許金管會,希望能加強金融監理作業,站在消費者之立場,建立優良之金融環境,確保穩定之金融秩序,維持公正之金融紀律,以強化我國之金融市場,達到吸引外資,完成金融國際化目標;對於現正積極推動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等相關事宜,認為兩岸經濟規模不同,在自由市場機制下,應注意確保我國金融利益;最近我國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普遍下降,需強化監理工作並增加監理項目,以保障保戶權益;另衍生性金融及保險商品多樣化,極易造成不當促銷,應規範業務員在推廣金融商品時,要讓消費者明白該金融商品之特性與風險,以減少事後之爭端;由於金融糾紛案件日益增多,金管會應與法務部及司法院加強聯繫,研商合作培訓方案,以提升檢、審人員之金融專業能力,進而改善金融案件的審判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