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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參訪陽明海運公司

  • 日期:98-07-03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98年7月1日上午,由召集人洪委員德旋偕同李委員復甸、杜委員善良、陳委員永祥、劉委員玉山、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黃委員武次、葛委員永光等共9位委員赴陽明海運公司參訪,此行除聽取盧董事長峰海及何總經理樹生有關陽明海運集團之業務營運現況、業務結構、全球營運航線、產業經營環境、兩岸直航航線、投資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案等簡報外。委員並分別就船舶租用態樣、價格、國貨國運政策、船員薪資、保險、工會、貨物運送責任、電子商務平台、陽明董事監察人結構及公司治理、金融風暴營運虧損、兩岸航線及延遠權、與大陸海運業者間之競爭及合作關係、海峽兩岸海運協定、陽明海運1972年上市後歷年盈餘繳庫情形等問題,提出多項意見供業者參考。

召集人洪委員德旋最後致詞時表示,陽明海運7名董事中,官股代表占6席,可以說是官方完全經營的型態,對國家需求回饋之外,更要重視民股的權益。陽明以積極態度推動改善營運,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中仍能保有盈餘,值得肯定。至於與大陸業者進行合作,雖是契機但亦隱含危機,應慎選合作可靠對象。在與相關公司協議談判過程,須注意本身的權益,以降低風險。冀盼能夠立基台灣,放眼全球,積極因應未來環境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