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案文指出:經濟部執行「建立車輛及零組件實驗室、試車場硬體設施計畫」,多有違失,應予糾正:計畫規劃欠周:事前未縝密調查用地現況;擬定計畫執行時程,一再變更;用地取得方式及面積未決,租金評估錯誤。監督協調執行不力:未依原規劃方式,取得用地;未積極協調台糖公司,辦理租用土地事宜;未積極督導,早日完成地目變更,延誤工程進度;對車輛中心脫序狀況,未及早了解防杜工程進度延宕,虛耗公帑,影響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