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該院五月份收受人民書狀計一、三二一案;調查案件計六九案(院派二九案、委員會推派一四案、自動調查二六案)、提出糾正案一二案、彈劾案二案。五月份各機關函復議處計一二人,均為文官;懲處結果為記過三人,申誡八人,其他處分一人。經院會決定:准予備查。
本院「弊絕風清」專案研究小組報告:業經邀請法務部政風司司長及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處長,就肅貪作業情形提出報告;並經該小組會議決議:建議函請行政院轉請法務部及法務部調查局,定期提供資料(如附件)參考。 經院會決定:(一)修正通過;(二)修正內容為:1、各機關送該院或審計部的資料,如何納入監察法修正時之參考,交法規研究委員會研究辦理;2、請法務部調查局將該部政風司移送處理及其查辦情形,送本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