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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十八)日通過並公布張委員德銘所提醫院院內感染糾正案

  • 日期:91-06-18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十八)日通過並公布張委員德銘所提糾正行政院衛生署暨所屬疾病管制局案。案由為:「行政院衛生署不重視院內感染控制之業務,一再更換承辦單位,又未落實執行『院內感染控制』五年計畫所策定之相關措施,而其所屬疾病管制局接辦後,仍未有效賡續達成專案計畫預期目標,核渠等推動上開業務,均難脫執行不力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由。」由該院函請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指出五項缺失如后:
一、院內感染控制計畫,專案目標迄未達成,逕列例行施政項目,防疫資源配置偏頗,漠視心態殊有可議。
二、主辦單位更動頻繁,移交作業失諸草率,承辦人員迭經更替,業務生疏,銜接不良,難辭執行不力 之咎。
三、電腦監測通報系統,中途輕率暫停實施,卻未改採人工彙總,資料無從分析比較,行事不周顯有疏失。
四、開發網路監測程式,未達計畫預期目標,推動層面反較狹隘,拓展方式失諸消極,進度落後均有欠當。
五、院內感染獎懲制度,推動五年迄未建立,疏於督促無以落實,良法美意徒託空言,輕忽怠慢洵有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