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西濱快速公路工程」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工程」工程延宕,監察院糾正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

  • 日期:92-07-15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財政及經濟二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十五)日通過並公布馬委員以工、古委員登美及趙委員昌平所提糾正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案。案由為: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於「西濱快速公路工程」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工程」等重大經建投資計畫之決策與審議,過程草率,未就用地取得及民情意向,務實周延考量,財務計畫可行性評估,亦未臻詳實,加上機關間橫向聯繫與配合不足,肇致執行階段變更設計頻繁、民眾抗爭時起、預算資源嚴重不足,計畫內容與期程一再修正延後,致生工程規劃、測設與用地徵收公帑浪費,甚至發生用地長期閒置而遭盜採土石、回填垃圾等情事,非僅無法有效達成預期規劃目標與效益,更有損政府施政形象,確有違失。由該院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辦之「西濱快速公路」工程計畫,原規劃由台北縣關渡大橋淡水端往南至高雄縣市交界處,全長約三六○公里(含連絡道三十六公里),計畫建設期程為自民國(下同)八十一至八十五年度。惟迄九十一年十月底止,已逾原訂通車目標年達六個年度,仍僅完成計畫興建總里程數之37.66%,計一三五‧八公里,換算每年僅建設完成約十二公里,期間更歷經三次修正計畫,將通車時程一再延後至九十五年底,致總計畫執行期程長達十五年,較原計畫時程已延長三倍;另查「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計畫,北起基隆、台北生活圈,南至高雄、屏東生活圈,計規劃「萬里瑞濱、八里新店、觀音大溪、南寮竹東、後龍汶水、彰濱台中、漢寶草屯、台西古坑、東石嘉義、北門玉井、台南關廟、高雄潮州」等十二條路線,總長度約三五八公里,原規劃建設期程為八十一至八十八年度,惟迄九十一年度止,已逾原訂通車目標年三年,仍僅完成計畫興建總里程數之43.46%,計一五五‧五五公里,換算每年僅建設完成約十四公里,期間歷經二次修正計畫,將通車時程延後至九十四年底,總計畫執行期程長達十四年,較原計畫時程亦延長將近二倍。
糾正案文復臚列本案相關缺失如下:
一、重大經建投資評估決策,過程草率,計畫擬訂與審議過程,有失務實周延,肇致執行階段變更設計頻繁,因調整線型及加徵用地,引發地主抗拒二度徵收、阻撓施工之情時見,加上機關間橫向聯繫與配合不足,都市計畫變更、用地取得及地下管線遷移等作業程序,曠日費時,計畫內容與期程一再修正延後,已難有效達成預期規劃目標與效益,殊有可議。
二、財務計畫可行性評估未臻詳實,導致計畫規模過度膨脹,預算資源嚴重不足,影響計畫目標達成與整體政策推動,誠有怠失。
三、已完成工程規劃、測設或用地徵收作業路段,嗣因計畫修訂而須變更或廢棄,致生規劃、測設與用地徵收公帑浪費,甚至發生用地長期閒置而遭盜採土石、回填垃圾等情事,顯難辭違失之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