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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輕忽怠慢反毒施政,監察院通過糾正行政院

  • 日期:92-07-15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司法及獄政三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十五)日通過並公布張委員德銘、黃委員武次及黃委員勤鎮所提糾正行政院案。案由為:我國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布迄今已逾五年,惟查行政院輕忽怠慢反毒施政,逐年限縮裁減反毒預算,而法務部、教育部、經濟部、行政院衛生署等相關部會,於推展緝毒、拒毒、戒毒工作,涉有諸多疏失之處,肇致國內新興毒品氾濫,嚴重影響國人健康,危害社會秩序,均有不當。由該院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后:
一、行政院率爾裁併「中央反毒會報」,納入「行政院強化社會治安專案會議」運作,無法專注探究解決反毒議題,形成部會間整合溝通協調考核機制不良,核有未當。
二、行政院徒以「財政困難」為由,逐漸限縮裁減相關部會反毒年度預算,並否准其申請專案補助經費之議案,肇致反毒諸般施政,囿於財源窘困未能持續有效推展,洵有未洽。
三、行政院就本院糾正後所規劃之短、中、長程設立勒戒病床計畫方案,延宕四年迄未實踐,有悖現行法令規定,至屬欠當。
四、政府相關單位之人力、經費俱缺,且其橫向連繫不足,監控網絡未臻綿密,致吸毒犯之毒癮復發率居高不下,核其後續追蹤輔導工作,顯未落實。
五、衛生署未精確估算我國吸毒人口盛行數據,欠缺績效評比基礎,尤以新興毒品之濫用族群更乏明確統計數字,極易成為反毒問題之黑數,無以凸顯其嚴重性,亟待釐清。
六、毒品種類近二百種,而尿液篩檢品項僅四類,籠統認定「偽陰性」結果,檢測難以服眾;又配合人力及經費短絀,採驗尿液頻率每下愈況,難以呈現毒品危害全貌,洵屬不當。
七、學校反毒教育偏重知識性、理論性之傳授,成效不彰;課程又未能延伸至大專校院,目標對象無法涵蓋青年期高危險族群,形成拒毒工作之斷層與瓶頸,允應改善。
八、教育部執行反毒拒毒工作過度仰賴「春暉專案計畫」,核其對大專校院學生及中輟生部分力有未逮,且就社會人士部分之反毒宣導工作亦未有效統整,顯有疏漏。
九、經濟部對先驅化學品之流向控管與數量查核工作,委託未具公權力之工研院生醫中心執行,其申報頻率與檢查次數失諸寬鬆,核其執法不嚴、管制欠周,亟應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