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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二委員會聯席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耀、呂委員溪木所提糾正內政部、勞工保險局案

  • 日期:93-07-07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二委員會聯席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耀、呂委員溪木所提糾正內政部、勞工保險局案。案由為:內政部未能明確要求相關機關提供已領一次退休金人員資料,致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資料庫之建置,產生重大疏漏,復勞保局發現無法確實掌握各機關提供前資料情形時,竟遲未積極處理解決,放任其擴大,造成三千餘不符資格人員領取該津貼,溢領金額高達一億餘元,不僅社會福利資源嚴重錯置,且衍生後續追繳爭議,有損政府威信;嗣內政部為避免前揭類似情事再次發生,雖再次邀集相關機關研提資料,惟該部及勞保局並未建立相關稽核機制,致該局迄今仍無法充分掌握各機關是否全數提供完整及正確之資料,難以遏止溢領情事之繼續發生;又各直轄市、縣(市)府未能於年度始月前提供已領各類津貼者資料,已造成每年度開始均有溢領情事之發生,惟內政部做為本項業務之中央主管機關,迄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案,均有違失。已由該院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雖於該津貼開辦前,多次邀集相關機關研商相關資料提供事宜,並將會議紀錄函送各機關確實辦理在案,惟歷次會議紀錄內,卻未明確要求應提供已領一次退休金者之資料,且會後亦未再函促確實提供是類資料,其事前規劃作業,顯有草率及未盡周延,致該津貼資料庫之建置產生重大疏漏。又該津貼於九十一年五月開辦後,勞保局發現公勞保資料,無法作為領取一次退休金者之完整審核依據,以及部分機關未依會議決議,先行彙整所屬機關資料,而致無法確認其資料完整性等問題,已影響該津貼核發之正確性,竟遲未積極處理解決,放任其擴大,迨內政部電話指示,始於九十三年一月六日函請相關機關提供領取一次退休金者之資料,導致部分機關遲至九十三年二月後,方陸續提供前揭資料,造成三千餘人已不符請領資格,卻領取該津貼,溢領金額高達一億餘元,顯見勞保局因循怠忽之行事態度,不僅使社會福利資源嚴重錯置,且造成政府與領受人間之爭執,有損政府威信,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