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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台南市政府、內政部案

  • 日期:93-07-07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台南市政府、內政部案。案由為:台南市政府怠未依「端正社會風俗│改善喪葬設施及葬儀計畫」第二期計畫補助原則及程序,未積極與居民協調、溝通及宣導前,即率行施作環保庫錢爐;工程決標後,亦未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即擅自變更計畫;市府復疏於監督管理,致殯葬管理所遺失相關檔案,且於查復該院之過程,經內政部函催達六次後,始對應查復事項逐條陳覆;對於台南審計室查核之缺失,市府亦未切實檢討。內政部則未落實相關規定,未能對該環保庫錢爐進行先期查證、實地查訪及年度檢討、考成作業,肇致該爐封爐逾三年餘,迨該院調查後,該部始知悉該爐遭民眾抗爭,致封爐情事;經核上開各機關均顯有違失。已由該院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台南市政府為解決傳統對往生者焚燒庫錢造成之空氣污染問題,並提昇服務品質,八十七年三月間,將台南市殯葬管理所庫錢爐興建計畫函報內政部及前台灣省政府審查,嗣分別經內政部及前省社會處核定補助在案。施工期間,因工址與鄰近住戶僅相隔八公尺之道路,附近居民質疑庫錢爐營運將造成空氣污染,遂於工程建造至基礎完成時,群起抗爭阻撓工程之進行。斯時台南市政府雖即召開說明會及協調會,惟於居民強烈堅持下,至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尚未啟用前,即告封爐。顯見台南市政府先期規劃作業,疏未與當地居民溝通、協調及宣導,致施工時抗爭阻力一發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