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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內政及少數民族兩委員會聯席會議,本(16)日通過並公布謝委員慶輝、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所提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高雄市政府案

  • 日期:93-11-17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內政及少數民族兩委員會聯席會議,本(16)日通過並公布謝委員慶輝、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所提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高雄市政府案。案由為:高雄市政府未能有效管理、督導高雄果菜公司依規定執行蔬果農藥殘留檢驗工作,致發生農藥殘留超量之蔬果外流事件;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迄未訂定果菜批發市場蔬果農藥殘留檢測之統一作業規範據以全面實施檢測,且未廣為推展「吉園圃」認證農戶;而行政院衛生署執行蔬果農藥殘留之抽驗工作不力,彙總相關檢驗報表亦有欠準確,均危及消費者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等,洵有疏失。已由該院函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高雄果菜公司92年度共執行果菜農藥殘留檢驗12,260件,不合標準者36件,占檢驗件數之0.29%,其中:抑制率35至44%者17件,依規定予以停供處置者7件,未停供處置者10件;抑制率超過45%以上者19件,依規定予以扣留銷毀者3件,未扣留銷毀者16件;另後續予以停供處置者9件,未停供處置者10件,此有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針對前揭違規情節之調查報告在卷可稽;足見該公司並未完全落實上開檢驗控管作業流程,故在檢驗控管部分會發生抑制率超量時未依前開要點停供或銷毀,致控管、追蹤未落實,發生部分農藥殘留超量貨品外流而危及消費者食用蔬果安全之情事。
  糾正案文復表示:爲避免農藥殘留不合格之蔬果進行交易,迄今全國計有12家果菜批發市場係自行訂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檢驗處理要點」執行農藥殘留檢驗工作,並以生化法檢測進場蔬果,其抑制率超過35%以上者,再進行化學方法複驗;配合採用此法檢測,可大幅擴增檢驗面及檢測件數,促使農民更重視用藥的安全,並使上市蔬果之品質,有多一層的保障。惟查上開12家果菜批發市場並無蔬果農藥殘留檢測之統一作業規範,又查國內目前共有54家果菜批發市場,扣除上開12家之外,全國尚有42家果菜批發市場,農政主管機關亦迄未督促其建置化學法或生化法農藥殘留檢測站,致蔬果農藥殘留檢測之把關機制付之闕如,無以確保上市農產品之安全品質,核有欠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