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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97)年11月13日通過並公布黃煌雄委員及周陽山委員所提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案

  • 日期:97-11-13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97)年11月13日,通過並公布黃煌雄委員及周陽山委員所提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案。因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於中正高中前校長許文宗辦理該校93學年度教師甄選及新進教師聘任涉有違失,未能澈底查究相關違失人員,儘速本於權責果斷議處許文宗校長,致使事態擴大,依據監察法第24條糾正。
  監察院調查發現,中正高中教師會於93年10月8日即函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儘速派員調查該校93學年度候用教師甄試,許文宗校長之違法事件。該函敘明近幾年外界對該校教師甄試不公之質疑,及許校長辦理93學年度候用教師甄試,2度拒絕教評會委員連署召開教評會、未召開教師甄選委員會討論有關教師甄試之事項即逕行舉辦甄試,不合甄選處理流程、在12位教評會堅決不同意核發93學年度新進教師聘書之情形下仍堅持發聘等違失情事。
糾正案文表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並未澈底調查處理,並以法令見解不同,希望學校與教師會加強溝通作為了結,一再函請學校究責,推託敷衍,致使事態擴大,顯未善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責,確有違失。
糾正案文指出,93學年度甄選錄取專任教師劉怡伶為當時高雄市教育局第一科科長劉永元的女兒,因評審委員非由教評會推薦,且逕由許校長核發聘書,確易予外界「校長藉掌控考試委員人選方式錄取特定考生」之疑慮,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