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邀請前香港廉政公署官員查錫我演講

  • 日期:97-12-04

監察院於本(97)年12月3日至4日,特邀請曾任職香港廉政公署的查錫我先生到院訪問,同時以「香港廉政公署運作」為題,發表3場專題演講。
查錫我曾任職於香港廉政公署,服務過「社區關係處」、「執行處」及「防止貪污處」等三個部門,擔任重要職務,資歷完整,經驗豐富。並針對香港廉政公署之組織架構及工作、反貪污的法律、對公務員的規範、廉政建設的成效及要素,以及權力與制衡等各方面,一一解說,並舉例說明,內容豐富,使對香港廉政公署有更進一步瞭解。
香港廉政公署執行處編制約950人,防止貪污處約60人,社會關係處約200人,行政總部約80人,合計總人數1,300人,每年預算七億港幣,其執行處辦理接受舉報、調查案件及蒐集證據;防止貪污處採預防手段,改善制度及程序以堵塞貪污的機會與漏洞;社區關係處以透過媒體、海報、研討會及影片方式,聯絡市民大眾爭取支持,教育公眾認識貪污的害處及推廣道德發展。查錫我表示,台灣人口是香港3至4倍,面積大過好幾倍,相對人力與經費需要花費更多。他認為凡是公務員待遇愈低,貪污一定愈嚴重,因此反貪污成本很高,不止每年運作所需的預算,而是在提高公務員待遇方面。他也說,提出反貪、倡廉民眾都贊同,但提高公務員待遇可就有不同論調了。
查錫我認為,廉潔是一種道德行為,香港廉政公署以「廉署保密、密密實實」政策,使民眾勇於舉報貪污事件。權力愈大更需要有效制衡,建立制衡單位如諮詢委員會、傳媒監察,必可發揮制衡與防弊作用。
本次演講係了解香港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實際運作提升,進一步瞭解並期待作為本院的借鏡,工作能從品德教育上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