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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調漲合理嗎?中油用人費用「虧很大」,監委程仁宏、洪昭男、李炳南提案糾正

  • 日期:98-07-10

台灣中油股份公司(下稱中油公司)宣稱為反映國際油價持續走高,國內油價自5月2日起至7月3日已連續調漲9次,用量最多的95汽油每公升售價已近30元,但這段期間國際油價仍有下降趨勢,卻不見國內油價降價的空間……;此外,中油公司宣稱虧損,但有關中油公司的效率低落,用人成本無端浪費消息又四處可見。因此,監察院認為有關該公司在用人費用合理性部分有深入調查的必要,輪派監察委員程仁宏、洪昭男及李炳南著手調查本案。經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就「中油公司用人費用合理性」的調查報告及對該公司之糾正案。
一、人力精簡措施,績效不彰
該公司在用人部分,雖曾配合行政院精簡措施,並在民國90年函報經濟部定有計畫人力目標為11,612人,但實施逾7年後仍超出3,231人,而且近兩年度用人數反呈現成長現象,96年度成長39人,97年度成長75人,顯見該公司人力精簡措施,績效不彰。
二、未控管離退人員不當加班,增加鉅額退休金支出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0年及91年規定,屆齡退休及專案裁減奉准退休與資遣人員,其離退前6個月,非確有必要,不得申請加班,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4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30小時為限。
該公司96年度屆齡退休人員251人,在離退前6個月合計報支加班41,027小時,總加班金額新台幣(下同)1,338萬餘元,經估計增加鉅額退休金支出達到1億26萬餘元。
三、員工不當借調或派充至工會、福委會
中油公司92至97年間,每年分別指派員工38至50人專職辦理工會業務,支領了薪資、獎金、加班費及津貼等合計達2億5000餘萬元,也以勞務外包之人力,協助辦理工會會務,6年合計另耗費公帑550餘萬元;監察院同時發現中油公司也在92至97年間,每年分別指派員工47至59人專職辦理福委會及福利社業務,6年間分別支領薪資、獎金、加班費及津貼等合計達3億2700餘萬元及勞務外包人力支出1,500餘萬元。有關前面各項缺失,調查委員認為均有明顯違失,乃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移送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並於2個內將改善措施及結果函復監察院。
此外,監察委員程仁宏、洪昭男及李炳南復指出,中油公司除上述所提違失外,在用人部分還有以下缺失:
(一)、人力資源年齡、年資偏高,50歲以上員工占56.53%,40歲以下員工才占12.61%,且呈現人力老化及經驗斷層現象。
(二)、近六年(96、97年度除外)每年提撥營業收入總額的0.15%,當成「職工福利金」,共提撥54億元,其中因油品售價提高,增提撥7.2億元,職工福利金的提撥,沒有考量其特有之市場結構、產業特性、營運獲利狀況及員工之貢獻度。
(三)、中油公司宣稱擔負穩定物價等政策性任務,故原不符核發績效獎金之標準,變成可核發2.6個月薪,扭曲經營績效之衡量成效。
(四)、未充分反應員工對事業之貢獻程度核發績效獎金。
(五)、未依經濟部要求「產品優惠之適用對象,限於在職員工」,竟連退休員工及工讀生均有優惠。
監察委員程仁宏、洪昭男及李炳南表示,以上5項缺失,均一併在調查報告中指明,並函送經濟部督促該公司檢討改善,以求確實降低該公司用人成本,並增進經營效率,以改善中油空司虧損情形,並符合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