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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國防及情報、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本(97)年10月23日上午通過洪委員德旋所提糾正國防部、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國防大學案

  • 日期:97-10-23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本(97)年10月23日上午通過洪委員德旋所提糾正國防部、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國防大學案。案由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國防大學辦理「國防大學遷建計畫(率真分案)」,各項作業期程均有嚴重延宕;國防部政策反覆,使所屬無所適從,針對審計部審核意見,復一味以專業人力不足及懲處承辦人員搪塞諉過,均有違失。
  該案指出:該計畫規劃設計階段合計耗時4年又10個月,較預定期程5.5個月延宕4年又4.5個月,加上需求調查階段遲延之7.5個月,共延宕5年,不但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亦由於此規劃設計階段之嚴重延誤,全校師生以營舍、組合屋充當臨時教室及宿舍,教學品質低落不言可喻,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國防大學均有嚴重怠失。
  該案另表示:率真分案專案小組於86年7月始編成,距離徵選建築師作業預定期程86年1 月1 日已逾半年,且成立之初僅有1員不諳採購程序之成員獨攬全責,顯示國防部暨所屬單位咸不重視本計畫。國防部事後僅懲處負責工程規劃需求報告書編擬作業之陸姓上尉(現職缺為中校副組長),對拖延提出規劃需求達7.5個月之國防大學各使用單位及國防部參謀本部相關聯參,卻無任何懲處,顯有搪塞諉過、草率將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