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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97)年11月13日通過並公布劉玉山委員所提糾正教育部案

  • 日期:97-11-13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97)年11月13日,通過並公布劉玉山委員所提糾正教育部案。因教育部委託博暐圖書網路公司辦理97年國中基測電腦處理作業,遭該承商違法販售考生個資及成績,嚴重侵害全國30餘萬考生權益,教育部疏於監督,明顯怠忽職責,依據監察法第24條糾正。
  監察院調查發現,教育部為辦理97年國中基測,指定國立桃園高中籌組全國試務委員會,並主辦試務。97年國中基測試務電腦作業,經上網公開招標,由博暐圖書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然該公司竟趁取得考生個人基本資料及成績之機會,將97年第1次國中基測考生個資及成績外洩,販賣給北中南部10餘家補教業者,以及提供給北中南部7所私立高中,作為招生之用。案經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分別偵查起訴。然高雄地檢署偵查時,又發現博暐公司於承包96年國中基測電腦作業時,即曾協助學生偽造假成績單。而93年國中基測時,電腦作業承包廠商大正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亦曾發生運用考生個資,寄發該公司「升學資訊特輯」給考生情事,顯示教育部辦理國中基測有諸多疏失不當。
糾正案文表示,教育部未能預見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試務繁雜且專業,每年由不同學校輪流主辦,易為承包廠商壟斷,不僅於督導國中基測電腦採購作業,未善盡監督職責,又未能以93年國中基測電腦作業承包廠商外洩考生個人資料為鑑,積極檢討改進,加強保密措施,肇致97年弊端擴大,遭電腦作業承包廠商博暐圖書網路公司違法販售考生個資及成績牟利,嚴重侵害全國30餘萬考生權益,教育部疏於監督,明顯怠忽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