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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把關人力經費俱缺,行政院與衛生署四大疏失遭糾正

  • 日期:98-04-08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議於98年4月8日通過監察委員吳豐山、程仁宏、楊美鈴委員調查對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預算、人力均有不足,掌理全國食品衛生安全,切實力有未逮乙案之調查報告,及對行政院與衛生署涉有疏失之糾正案。
三位監察委員經向該署調閱卷證資料、廣泛諮詢食品衛生之產、官、學界專家學者專業意見、並約詢衛生署、研考會等相關主管人員後,發現行政院及衛生署有四大疏失:
一、行政院未能順應世界潮流,成立行政院層級之「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任務編組,作為跨部會間業務垂直整合、溝通協調之平台,洵有未洽。
近年來,狂牛症、禽流感、口蹄疫、黑心食品、三聚氰胺毒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頻傳,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並引起心理恐慌,更造成全球食品貿易及經濟的鉅大損失;加拿大、日本、歐盟暨中國大陸紛紛透過立法、設置專責機構及增列預算、人力等措施,以強化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行政院應重視院級「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之整合功能,卻怠忽權責。
二、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現有業務經費拮据,單位預算配置嚴重失衡,較諸國際更相形見絀,核其輕忽食品安全業務,殊有未當。
衛生署98年超過420億元之業務費總預算,其中食品衛生管理之業務費預算僅8,150萬元(少於千分之二),而我國97年食品衛生行政管理經費總預算,平均每位國民僅有11元、日本為45元、美國為160元、英國為158元、香港為458元,足見其經費編列嚴重不足。
三、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之現有人力不足,顯難肆應當前業務之需要,核其未能適時補足必要員額,亦未綢繆替代方案,均有疏失。
98年度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預算員額為29人,占該署總編制數(350人)的8.29%。而我國與美國、日本、英國及香港等先進國家或區域食品衛生行政管理人力之比較(如附表),顯示出我國人力配置除了略優於日本之外(但其每位國民分配預算數為我國4倍),相較於美國人力優於我國14.6倍、英國人力優於我國2.8倍、香港人力更優於我國17.7倍,足見我國食品衛生行政管理人力編制十分短缺。
四、衛生署未能積極落實執行「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無從維護國民免於「臨食而懼」之基本健康權益,核有怠失。
衛生署於97年會同行政院農委會、環保署、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編撰「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2008-2012)」,以做為未來政策指導性原則,然查97年迄今,該白皮書之行動方案,囿於現有人力、經費短缺等因素,大多未能付諸實施,如:「未成立風險評估機構」、「未建立食品追溯系統」、「未實施國家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未強化食品安全預警系統」…等,徒使白皮書所揭櫫之崇高理想目標與解決問題之策略,流於聊備一格,明顯失職。
總結
綜上,行政院未能順應世界潮流,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任務編組,俾作為跨部會間業務垂直整合、溝通協調之平台;而行政院衛生署之食品衛生處現有業務經費拮据,單位預算配置嚴重失衡,較諸國際更相形見絀,顯見輕忽食品安全業務;又該處現有人力不足,難以肆應當前業務之需要,該署卻未適時補足必要員額,亦未綢繆替代方案;且該署未能積極落實執行「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無從維護國民免於「臨食而懼」之基本健康權益等,均涉有疏失,爰予提案糾正,並移送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