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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男互毆案 錢林慧君委員提案糾正保一總隊

  • 日期:98-04-08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於本(98)年4月8日通過並公布錢林慧君委員所提糾正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案。案由為:保一總隊對所屬替代役男發生違反勤務紀律情事未能立即發現偏失及查明處理,且其所屬對受傷役男未即時強制送醫治療及通知家長到場處理,案發後又未依規定向上級及主管機關通報,均有違失,監察院依據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
  糾正案文指出,保一總隊對於所屬替代役男發生違反勤務紀律情事,竟毫無所悉,未能立即發現偏失及查明處理,以事先預防役男互毆事件發生,核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保一總隊所屬對受傷的替代役男,未即時強制送醫治療,且未通知家長到場處理,瞭解案情,在雙方家長不在場情況下,該屬中隊長竟要求役男私下和解,確有可議,又因溝通不良造成役男家長誤解,導致產生本案陳訴疑義,核有違失。
糾正案文提及,保一總隊所屬對於替代役男互毆成傷事件,未依規定向替代役主管機關內政部役政署通報,顯有違失,應切實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