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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地利橋遭颱風沖毀7年多未修復,高委員鳳仙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及南投縣政府

  • 日期:98-05-11

南投縣信義鄉地利村聯外之台16線地利橋,自90年7月間因桃芝颱風來襲沖毀,迄今7年多未修復,監察院高委員鳳仙於本(98)年5月11日上午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及南投縣政府。原因為:交通部公路總局漠視該村聯外交通安全,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及南投縣政府延宕辦理玉崙溪下游整治工程,該三機關皆有怠失。
本案經監察院交通及採購、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決議通過並公布。糾正案文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掌理省道橋梁興建工程,卻漠視南投縣信義鄉地利村居民聯外交通安全,置任台16線地利橋自90年7月間遭桃芝颱風沖毀遲不復建,7年多來僅以臨時鋼構便橋替代。另對於地利橋跨越之玉崙溪,因該局所屬二工處各段、所間之業務聯繫誤失,未完整移交「玉崙溪規劃報告」,致延宕整體工程規劃設計時程,確有可議。
糾正案文表示:農委會水保局辦理玉崙溪第2期整治工程,已因用地問題延誤338日始行完工,後因地方民眾需要,優先編列預算辦理玉崙溪下游整治工程,惟於用地問題處理上,僅於96年2月16日函請南投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後,即未見進一步主動協調續處,其消極被動之不作為,確有怠失。另南投縣政府於92年間,即接獲農委會水保局函送玉崙溪規劃報告,確知縣道投63線大部分將納入玉崙溪河道治理範圍,且原有道路每逢颱風豪雨,常因土石淹没而造成交通中斷。然該府於92年至97年之5年間,歷經數度颱風土石流侵襲卻毫無作為,迨至97年8月始著手辦理道路改道之短、長期計畫,其行政效能顯有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