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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調派車輛及駕駛管制涉有違失,監察院余委員騰芳、李委員炳南提案糾正國防部

  • 日期:98-07-23

國防部調派車輛支援備役將領使用未符規定,對支援備役將領配車駕駛管制未盡落實,均有違失,監察院余委員騰芳、李委員炳南提案糾正國防部。
  糾正案文指出:經調查該部中央調度室支援備役將領公務車每日派遣紀錄表發現,每日派遣二輛車者計有備役上將5人,並有供家人使用之情形,顯不符合行政院車輛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案查每日派遣二輛車者計有劉和謙先生、羅本立先生、湯曜明先生、李傑先生、李天羽先生等5位,車號(CE-XXX6……等)及駕駛人員均固定,其他備役將領每日派遣一輛車,車號及駕駛人員亦固定;且每日差前、差回時間均相同(從早上0530-0800時不等至晚上22時),證明專車專用,每日派遣手續係矇上欺下之作為,嚴重違反規定。
  糾正案文並表示:國防部對支援備役將領配車駕駛管制未盡落實,經稽核汽2中隊98年1至4月(至23日止)份官兵點名簿,未參加早晚點名者計有47人次登載「外宿」共458次。顯違反國軍勤務管理相關規定。國防部對調派車輛支援備役將領及駕駛管制未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洵有違失,本院爰依法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