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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未依規定審查中臺科大董事會,監察院提案糾正

  • 日期:98-10-15

教育部技職司未依規定審查中臺科技大學董事會第14屆董事,之後又匆促修改相關解釋令,相關作業核有諸多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依據監察法第24條,於本(98)年10月15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錢林慧君所提糾正教育部案。
糾正案文指出,中臺科技大學13屆董事會董事長陳光和之父陳天機於55年擬具設校計畫、籌措設校基金、捐資購置校地,申請創辦中臺醫事技術專科學校,確為該校創辦人;教育部未能本於職權,究明事件之真相與原委,顯有未當。
糾正案文表示,教育部技職司核定中臺科技大學董事會第14屆董事,未符私立學校法及教育部高教司93年頒布之解釋令,顯屬違法行政處分。
糾正案文提及,教育部技職司未依規定審查,且本案涉及教育部歷來政策見解之變更,是否逾越母法縝密規範與立法目的?類此改變立法意旨及私立學校董事會生態之法規命令,教育部竟未舉行諮詢或聽證,即匆促修改相關解釋令,相關作業顯欠允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