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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甲仙鄉公所未確實防救災,監察院提案糾正高雄縣甲仙鄉公所

  • 日期:98-12-02

高雄縣甲仙鄉公所於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期間,未確實有效防救災,導致造成甲仙鄉災情嚴重,小林村近乎滅村與滅族,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依據監察法第24條,於本(98)年12月2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黃煌雄、趙昌平所提糾正高雄縣甲仙鄉公所案。
莫拉克颱風於98年8月6日至9日期間,在高雄山區降下將近2,000毫米的大豪雨,以致甲仙鄉崩山、斷橋、路不通、通訊全失,災區鄉與鄉、村與村形若孤島,甲仙鄉共計439人死亡、21人失蹤,而8月9日早上6時9分小林村旁的獻肚山大規模山崩,碎石和泥流將小林村9-18鄰169戶掩埋,造成381人死亡、16人失蹤,在台灣史上為最嚴重天災、悲慘事件之ㄧ。
糾正案文指出,高雄縣甲仙鄉公所於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期間,防災人員未能於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立即進駐輪值;對農委會水保局及高雄縣政府發布之土石流紅色警戒通報,也未確實執行撤離疏散;且當98年8月9日早上6時9分小林村9-18鄰遭獻肚山大規模山崩掩埋,竟遲至30小時後,才知道小林村災情慘重,近乎滅村與滅族,均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