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中新生疝氣檢查案,監察院糾正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及三多國中

  • 日期:99-01-14

臺北縣三多國中新生健康檢查,爆發侵犯隱私,男醫師拉開女學生褲頭視診,國一女學生情緒崩潰痛哭,凸顯該校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未事前詳細說明涉及私密處的檢查方式,導致引發不尊重學生人權爭議,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依據監察法第24條,於本(99)年1月14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高鳳仙所提糾正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及三多國中案。
糾正案文指出,三多國中委託仁愛醫院於98年10月7日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同年9月30日發放「新生健康檢查通知書」,其未依教育部規定詳列6點配合事項,且無家長簽章、受檢意願及健康檢查回條的欄位,導致學生及家長未明瞭健康檢查方式及未尊重家長多元選擇,核有不當。
調查發現,三多國中於98年9月30日至10月6日僅辦理健康中心宣導新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協助部份提出疑惑的學生解答健康檢查問題、通知導師相關時程及注意事項、集合新生各班班長及衛生股長宣導相關注意事項,10月7日於導師會報再度提醒導師健檢活動。足見三多國中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前置作業,未依規定組成工作小組,召開工作協調會說明健康檢查實施方法及配合事項,也未詳細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健康檢查實施方法、進行方式及配合事項,導致引發不尊重學生人權爭議,核有未當。
糾正案文表示,三多國中的「新生健康檢查通知書」僅記載男生應作泌尿系統檢查了解有無疝氣,並沒有任何關於女學生應作腹部疝氣的記載,仁愛醫院醫師卻對女學生進行疝氣檢查;又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未將工作手冊函請該府衛生局轉知所屬辦理,導致醫師進行腹股溝或腹部疝氣檢查方法不分,且檢查方式或拉開褲頭至腹部、以蹲站或蹲跳方式進行視診、或以觸診方式等,與教育部規定之「最好讓學生仰臥,做腹部之觸診及扣診」不符,使高達43%的受檢女學生感受不佳,均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