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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勞委會

  • 日期:99-01-22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9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由該會召集人楊委員美鈴、及馬委員以工、尹委員祚芊、沈委員美真、陳委員永祥、馬委員秀如、杜委員善良、高委員鳳仙、錢林委員慧君、余委員騰芳等10位委員,巡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聽取王主任委員如玄簡報並就相關問題詢問。
巡察委員在聽取簡報後,共提出攸關促進就業、外勞引進程序與管理、勞工環境與人權維護等問題計33項,其中經濟部推動兩岸簽訂ECFA,對於從事傳統產業及中高齡勞工之就業權益等影響,勞委會是否已有相關因應作為與措施,希望勞委會妥為規劃提出適當對策,以降低對就業市場的衝擊。此外,勞委會所推出之「立即上工計畫」、「黎明就業專案」、「就業啟航計畫」等多項促進就業政策,因多屬短期事務性契約工,應確實執行,注意防止負面效益,方能創造短期工作之勞務價值,並避免外界對這些計畫有「輕鬆上工」、「喝茶聊天」之不良觀感,無法實質解決失業率攀升問題;對於勞工團體特別關注之勞動派遣權利保障問題,除了肯定勞委會修法限制派遣行業外,有關保障多元勞動型態勞工之權益,要求勞委會仍應積極檢討、研修相關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規及派遣法制作業,並與勞工團體積極溝通,以利法案之推動;另為因應金融海嘯後,產業用人需求減少及國人從事基層工作意願增加之就業趨勢,勞委會應通盤了解整體經濟市場之趨勢及影響因素,適時調整外籍勞工政策,以促進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外籍勞工引進後續用需再媒合之程序繁瑣,造成經訓練有成之外勞流失被他國搶用,使國內企業主需進用新手從新訓練增加成本及困擾,應確實檢討改善相關流程,以避免影響產業在台發展的意願;配合行政院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之外籍看護工引進政策,應審慎評估引進標準機制,以避免排擠本國照護服務業勞工之工作權;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對職業訓練機構及事業機構辦理職業訓練情形之查核與管理,應落實執行並適時對外公布查核結果,供外界檢視;對於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基金所累積之鉅額資金,應切實管理、運用,操作上亦應審慎評估投資商品之配置,並落實風險管理制度,俾能創造收益。上揭議題經由勞委會王主任委員如玄及相關業務人員詳細答覆後,委員們除肯定勞委會為帶領全國勞工度過本次金融海嘯風暴所做的各項努力外,仍期許勞委會能秉持該會「人性」、「平等」、「安全」及「尊嚴」之精神,為勞動者創造良善的就業環境、維護勞工人權、促進勞資合諧,實現勞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