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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至新竹苗栗地方巡察,關心新竹敬老津貼發放情形

  • 日期:99-03-08

本院地方機關巡察第4組趙委員昌平、劉委員興善及葛委員永光,於本(99)年2月23日、24日赴新竹市、新竹縣及苗栗縣巡察。
23日上午至新竹市政府,先拜會剛就職的許明財市長,就市政建設交換意見,隨即於該市大禮堂及會議室受理人民陳情。嗣於會議室聽取許市長及市府財政處長有關市政府目前財務狀況及未來改善措施簡報,巡察委員並就新竹市目前敬老津貼發放情形及是否有排富條款等,一一垂詢。會後至新竹城隍廟實地巡察了解古蹟維護管理情形。
23日下午,先至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聽取園區管理局局長顏宗明有關消防、工安相關措施規劃及執行情形簡報,並舉行座談。隨後於當日下午3時許到達苗栗縣政府,拜會縣長劉政鴻後,即於縣府會議室受理人民陳情。受理陳情結束後,於縣府會議室聽取縣府有關明德水庫風景特定區規劃簡報,及該府就苗栗市南苗地區台糖閒置土地之處理建議等,會後驅車至明德水庫實地瞭解執行現況。
翌日即24日上午,於上午9時30分到達新竹縣政府,拜會剛就職的邱鏡淳縣長,委員等與縣長除就縣政建設交換意見,並聽取縣長說明有關該縣敬老津貼發放,已參考國民年金規定,訂定排富條款,排除九大對象等情形。隨即於縣府會議室受理人民陳情。嗣前往新竹縣北埔鄉,實地視察瞭解「北埔聚落」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情形,包括金廣福公館修復工程、北埔慈天宮及周邊6條歷史巷道整修工程等。
24日下午,由北埔鄉驅車至竹東鎮水資源回收中心,聽取新竹縣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規劃及執行情形簡報,趙委員指示放流水排入頭前溪之前,應確實做好水質檢測,簡報完畢後由該廢污水廠營運廠商導引,實地瞭解運作管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