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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委託討債是否得當 監察院派員調查

  • 日期:99-03-10

立法院雖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讓國內卡債族(信用卡、現金卡),可以在能力範圍清償,得以獲重生的機會,但迄今國內仍有約52萬卡債族生存權面臨威脅,監察院司法、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三月十日推派監委李復甸、李炳南,調查金融機構處理卡債是否失當。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財政及經濟委員會3月10日上午舉行聯席會議,在處理民間陳情卡債爭議問題,經討論後決議推派李復甸、李炳南委員調查。
李復甸委員表示,未來調查的方向將朝三大方向進行:一、銀行金融機構委託私人的討債公司討債,雙方互動是否得當。二、發卡銀行現行審核機制,是否造成發卡浮濫。三、法院裁定「更生」與「清算」比例偏低,這其中是否有改進的空間。
李復甸說,私人討債公司素質參雜不齊,其使用討債手段是否得當,銀行與討債公司雙方互動,是否涉及利益,都值得深入了解。除此以外,他也認為,教育與金融主管機關,應事前做好教育宣導,讓民眾可以養成正確用卡觀念,才是根本。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日前向監察院陳情指出,國內雖於去年四月施行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迄今52萬卡債族,雖有22萬人完成債務協商,但大都為避免暴力討債威脅,迫於不得已情勢下協商;其次銀行要求還款限制嚴苛,卡債族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僅獲法院不及兩成的同意,比例偏低,且作業時程太慢,也影響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