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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把關不力 監察院提案糾正

  • 日期:99-03-17

國內產製的合格中藥,在香港遭驗出含鉛量過高,勒令回收,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有關衛生署對中藥含重金屬之限量標準過於寬鬆,且缺乏適當檢測把關機制,讓國人健康權益受影響,糾正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要求兩個月內檢討改善。
  監委程仁宏、錢林慧君於99年3月1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目前國外訂定中藥重金屬的標準,日本30ppm、中國大陸25ppm,都較台灣100ppm低,且國內也未訂定砷、鉛、鎘、汞等單一重金屬標準,讓國人宛若「次等國民」,嚴重影響民眾健康。
  監委要求衛生署,加強對中藥進口與上市後的檢測查驗機制,確實為民眾健康把關。
  監察院糾正文列舉中醫藥委員會的缺失有:一、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於國內藥廠生產、遭國外以重金屬不符限量標準要求下架之中藥,未實地清查同批藥品流向,復未建立周妥之處理機制,難以保障民眾健康與權益;二、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訂定之中藥重金屬之限量標準失諸寬鬆,且多數中藥未訂定砷、鉛、鎘、汞等單一重金屬之標準,未能保障民眾健康;三、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宜檢討現行中藥重金屬含量之檢驗件數、送驗制度,建立周延把關機制,加強對中藥含重金屬之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