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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出席第25屆澳洲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

  • 日期:99-03-23

監察院趙委員榮耀、葛委員永光於99年3月18、19日在澳洲首府坎培拉市,代表監察院出席第25屆澳洲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The 25th Australasian and Pacific Ombudsman Region Conference, APOR)。監察院為澳太監察組織正式會員,獲主辦人澳大利亞聯邦監察使之邀前往與會,由於主辦人身兼太平洋監察聯盟(Pacific Ombudsman Alliance, POA)主席,該屆會議改變往例模式,與太平洋監察聯盟會議合併舉行,全部與會代表約40人。
會議第1天上午為太平洋監察聯盟會員會議,監察院獲邀以觀察員身分列席,藉以瞭解該聯盟運作情形。下午舉行澳太監察組織會員會議,由各會員代表輪序報告機關之工作近況,團長趙委員榮耀特地藉此代表監察院,向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監察使暨全體澳大利亞監察使致謝其授權我編譯中文版「非理性陳情行為處理作業手冊」,並將該書贈與新南威爾斯監察使及傳遞與會代表參閱。會議最後由各會員代表商議下屆年會主辦地點,我團長提案爭取主辦權,正式獲大會決議通過由我國在台灣舉辦2011年第26屆澳洲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此將為我加入該組織10年來,首度在台舉辦之區域性國際年會。
會議第2天舉行5場研討會議,討論議題涵蓋重大調查案件、特殊監察新職權、監察機關研究、太平洋島國政府資訊公開之推展、以及監察使與廉潔。我團趙委員榮耀於第1場研討會議,以「監察院之特殊職權」為題,主講我國五權政府結構、監察院特殊憲政地位及監察職權,並輔以3個調查案例解說我監察職權兩大利器「糾正權」及「彈劾權」,促進與會國際友人對我監察職權之瞭解。此外,我團葛委員永光並獲邀擔任第2場研討會議之主持人,生動幽默的主持風格,更讓討論議題增添不少樂趣,葛委員並再次代表監察院歡迎各與會代表明年前來台灣參加下屆年會。該次會議在全場與會人員相約明年台灣再會之歡樂氣氛下,於19日下午5時結束,會議成果豐碩。(圖為全體與會代表在坎培拉市澳大利亞舊國會大廈廣場前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