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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日期:99-05-24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召集人楊美鈴等8位監委,於99年5月21日(星期五)巡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並實地勘察淡水河及兩岸溼地與江翠礫間曝氣污水處理設施,以瞭解大台北地區家庭污水處理現況、污水下水道建設、淡水河水質改善及整體水污染防治成效。
監委在聽取簡報後,共提出事業廢棄物管理、溼地復育、環境品質監測、河川流域污染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復育、節能減碳及資源回收再利用等30項問題。監委認為,環保機關對非法棄置業者或污染行為者追查不力,卻將土地所有權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視為共同加害人,使其成為代罪羔羊,有欠妥當;國內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與產出量明顯失衡,致非法棄置迭有所聞,應具體妥善研擬改善方案,以保育國土。
與會監委指出,河川土地遭盜挖回填,地方環保機關應監控回填物,以免污染水源。淡水河流域整治灼有成效,如能成為聯合國重要河川整治成功案例,有利提升國際形象。此外,202兵工廠溼地開發案遭輿論撻伐不斷,斲傷政府形象,環保署亦應對全國溼地事先列管,並設定溼地開發條件,做好環境評估。
監委並提出國科會污泥焚化爐活化、蘇花公路興建、垃圾費隨袋徵收、每年7百萬支汰換手機回收率卻不到3成等問題,監委表示,我國雖非京都議定書簽署國,但為展現我國對環保之重視與對國際之貢獻,環保署應訂定符合國家實際需求減碳目標及計畫。其次,台灣外帶咖啡、紅茶及各式飲料等外帶杯,據估計1年至少用掉15億個,應加速研擬源頭減量,以減少環境負擔。
八名巡察監委為召集人楊美鈴、陳永祥、劉玉山、洪昭男、洪德旋、吳豐山、程仁宏及錢林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