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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長達3至4個月未執行高空氣象觀測任務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

  • 日期:99-07-22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執行高空氣象觀測任務,未能妥適控管器材備品存量,造成莫拉克颱風期間,空軍探空觀測站無探空發射機可用,且長達3至4個月未能執行高空探測任務;聯勤司令部辦理高空探測軍品採購,也未能及早發現異常,國防部督導不週。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99年7月22日通過監委黃武次、趙昌平提案,糾正國防部。
  糾正案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執行高空氣象觀測任務,未能妥適控管器材備品存量,致生無探空器可用之空窗期;又因撥發備品數量不足,空軍氣象聯隊竟達3至4個月未能執行高空氣象觀測任務,有違法定任務職掌,國防部督導不週,明顯有疏失。
二、國防部聯勤司令部辦理高空探測軍品採購,於採購軍備接收流程,對尺寸重量有重大差異之撥發數量,未能儘早發現異常,其採購、接收及驗收流程實有待檢討;且對數量或品質不符之購案,僅能採價賠求償處理,無法儘快補送差額應急,不符我方軍購之戰備整備需求,國防部督導不週,應督飭聯勤司令部積極與美方協調、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