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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國軍官兵涉犯妨害性自主罪 重創國軍形象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

  • 日期:99-07-22

國軍20名官兵涉及未成年少女援交案,國防部未能依法深入調查,及時懲處;該部所屬政戰系統也未能確實發揮監察及保防功能,重創國軍形象,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於99年7月22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高鳳仙、尹祚芊提案,糾正國防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五大缺失如下:
一、國防部及所屬相關單位內部管理不周,且未能善盡監督權責,致發生20名國軍官兵涉及未成年少女援交案,重創國軍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二、國防部及所屬相關單位對於否認涉案之官兵,未能深入調查並依法即時懲處,涉有嚴重疏失。
三、國防部所屬政戰系統未能確實發揮監察及保防功能,對性侵害相關犯罪行政調查處理方式,有欠積極,且成效不彰,明顯有疏失。
四、國軍迄未建立性侵害及性騷懮案件之專屬申訴管道,且相關性侵害犯罪及防治教育宣導機制未臻周延,致違法犯紀案件不斷,敗壞軍風,皆有違失。
五、國軍官兵休假離營教育制度仍未落實,且對其休假網路交友等易涉高危險點犯罪預防相關注意事項,缺乏明確規範,有待通盤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