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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鋼爐碴、集塵灰非法棄置 監察院糾正環保署、工業局及高雄縣、市政府

  • 日期:99-08-04

高雄縣大寮鄉大坪頂地區養鴨場址,去年11月發生「戴奧辛」污染撲殺事件,監委調查發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工業局未積極輔導國內鋼鐵業集塵灰清理與再利用,地方政府未列管巡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9年8月4日通過並公布監委趙榮耀、劉玉山、錢林慧君提案,糾正環保署、工業局、高雄縣、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6項缺失如下:
一、電弧爐煉鋼爐碴再利用相關法令未盡周延,國內鋼鐵業集塵灰處理量能不足,屢有非法棄置,嚴重污染環境,引發民眾責難,環保署、工業局未積極輔導,又管制不力,明顯怠失。
二、環保署、工業局對爐碴再生產品流向管理,與不當使用污染環境責任歸屬,相互推諉,加上再利用於非農業用地工程填地材料用地審核也欠周延,又未能全程追蹤管控。
三、環保署、工業局對爐碴類再利用產品規格稽核機制闕如,管理規定形同具文,且再利用產品認證時機、檢核程序不明確,顯有失當。
四、環保署審核爐碴類事業棄物屬性判定,缺乏產源稽核機制,復對該等再生產品環境相容性評估技術及資源化過程管制標準未妥予檢討,致再利用於土壤接觸是否造成污染爭議迭起。
五、環保署怠忽電弧爐煉鋼爐碴清理申報查核,且疏於再利用機構監督管考,致未取得再利用登記檢核機構收受該等廢棄物逕行再利用行為,核有違失。
六、環保署督導不周,致高雄大坪頂地區非法棄置長期堆埋廢棄物,未能即時處置。高雄縣、市政府長期消極怠慢,也未列管巡查,肇致轄內非法堆置爐碴及濫埋廢棄物事件迭起,嚴重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