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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巡察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 日期:99-09-03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葛委員永光等5位委員,於99年9月2日(星期四)下午,巡察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監察委員針對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組織功能及其地位法制化、松鶴公司之經營及管理、國人申辦美國簽證手續、台美中三邊關係等議題,進行提問及意見交流。
監委表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建築有其長久歷史淵源,建議將其列入古蹟,提升文化價值。有關申辦美簽部分,監委則盼未來有機會向美國政府溝通,以便捷我國人申辦美簽之手續。台美關係部分,則期盼ECFA簽署之後,能為我國帶來更多的正面投資效果。
  五位監委除葛永光外,包括馬以工、錢林慧君、洪德旋及高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