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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第4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圓滿落幕

  • 日期:99-09-10

監察院長王建煊於99年9月10日舉行的「第4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致詞表示,監察院行使職權,絕大部分案件都與人權有關,所以監察院又被稱為「人權院」。他期盼透過本次研討會的建言,實際有效解決問題,對保障人權有貢獻。
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指出,臺灣內需市場小,對外依賴度高,為爭取經貿空間,政府努力與各國簽訂各種貿易與投資協定,以提升臺灣經濟實力。臺灣要創造富裕及經濟成長的同時,勞工階級是否能獲得照顧及維繫基本的生存與工作權,應該列入當前政府施政的重要課題。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辛炳隆,於研討會提出「全球化對台灣勞動市場之衝擊」專題報告時指出,臺灣過去因全球化而增加許多就業機會,然而隨著產業外移,國內就業機會也慢慢流失,產生結構性失業問題。此外,中高齡勞工技能轉型不易,初入職場者就業力不足,使產業需求與勞動力結構脫節。臺灣勞資雙方缺乏社會對話機制,加上非典型僱用增加,政府應加速產業結構多元化,培養技職教育人才,以解決勞動問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目前臺灣勞動人口約1,100多萬人,就業者1,000多萬人;職業工會3,595家,組織率52.5%;產業工會947家,組織率僅15.4%,顯見臺灣工會規模普遍較小,協商功能不足,加上許多雇主透過不當勞動行為,影響工會運作。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助理教授提出「我國派遣勞工之政策及人權保障之檢視」專題報告表示,近年來台灣派遣勞工的數量刻急速成長,由95年的12萬6千人增加至98年33萬9千人,短短3年間人數成長2.69倍。派遣勞工因為僱用與使用分離,加上派遣公司是小公司,在激烈競爭下,往往剝削被派遣者之薪資與勞動條件。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鄭津津教授提出「外籍勞工之政策及人權保障之檢視」專題報告指出,我國外勞政策長期以管理控制為原則,外籍勞工人權仍有待提升。尤其家事勞工,因工作場所在各雇主家,往往工時長,加上第一年所賺的工資多半進了仲介口袋,所以偷跑情況嚴重。她表示,要解決問題,除了外勞引進、聘僱之流程應予簡化,讓雇主儘量不透過仲介,直接聘雇外勞,也應該對個別勞動者工時設限,並對雇主或仲介規範相關民、刑事責任。
  監察院第4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計有來自政府機關、產業界、學術界及勞工界等各界代表380多人蒞會,針對「全球化衝擊與台灣勞動三權」、「派遣勞工與外籍勞工之人權保障」2個議題深入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