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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9月份處理2,053件陳情案 有助紓解民怨

  • 日期:99-10-01

監察院統計,9月份共收受1,986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74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2,053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52件,其餘1,801件,改以案計算,共有1,208案,其中派查36案。另通過糾正案22案、糾舉案1案、彈劾案1案。
本月通過糾舉台北縣石碇鄉公所秘書黃肇進,已移送台北縣縣長依法辦理;彈劾臺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經理謝壎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本院9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236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279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346案。
四、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310案。
五、 據以派查36案。
六、 認無違失,函復陳情人1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