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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計畫經費核銷延宕 監察院提案糾正

  • 日期:99-11-03

雲林縣政府辦理97及98年度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計畫,經費核銷作業嚴重延宕,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99年11月3日通過監委沈美真提案,糾正雲林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雲林縣政府辦理97及98年度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計畫,經費核銷作業嚴重延宕,遲至99年10月6日,始函內政部報結核銷97年度經費,且迄未完成98年度經費報結作業。
  糾正案文表示,除雲林縣政府外,各地方政府均已完成該2年度經費核銷作業,雲林縣政府以承辦人員更迭頻繁,尚須辦理八八風災災後工作等為由,推諉卸責,延宕報結時效,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