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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托兒所安全堪慮 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

  • 日期:99-11-12

國內公立托兒所共1,177所,違反現行建築使用管理規定情形嚴重,合計有807所,比例高達68.6%。監察委員尹祚芊提出調查報告,並於99年11月3日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通過,要求行政院督促內政部及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並於9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國公立托兒所「實質消防及衛生環境安全狀況普查」,確實保障收托幼童安全。
尹祚芊於調查報告提出改善公立托兒所安全3項建議:
一、內政部應加速解決「無使用執照」之公立托兒所必須「停托、裁撤」問題,除致力完成「幼托整合」措施外,因應「少子化」導致教學空間場所閒置問題,應即協調教育部釋出現有閒置教學空間場所,就近配合各國小學區設置「托兒所」,妥善安置受停托影響之幼童。
二、內政部需覈實列管全國807違規公立托兒所,監督改善進度,至各幼童收托場所均合法安全,方准結案。並責成縣市主管公立托兒所業務機關派員會同衛生及當地消防單位,1個月內逐一檢視「實質消防及衛生環境安全狀況」,保障收托幼童安全。
三、內政部針對全國公立托兒所「欠缺專任主管人員」及「師生比不符規定」之缺失項目,應持續辦理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法制檢討作業,充實教保人員數量,對於地方基層財源籌措困難及人事任用與經費編列事項,該部應召集地方政府研擬具體對策,有效提升公立托兒所內教保人員數量。